关于指标的传闻,二审只有5%的改发率,其实还是高了,实践中大概只有1%吧
司法办案本应是案结事了,不知何时演变成了部门共同体,改发会影响考核业绩
对于我们律师来说,一个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是跟法官的专业水平、个人审案经验、再学习能力等等密切相关的
观察近几年的错案平判裁判文书,会很奇怪,打比方,一审裁判是2006年,而再审却是2021年,时间跨度之大
关于这个现象,思考了一段时间,后来才悟然,时间跨度大是因为在不断的申诉,得到平判算是万幸了
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段子:反正都是维持,我们不上诉不申诉了,中、高院法官只能下基层找事做了

现状呢,大概是这样吧:
当事人和律师一次次的相信司法的公正而不断陷入程序的空转,兜兜转转
二审再审法官除个别外,对上诉申诉的案件烦不胜烦,认真办案成了负累

慢慢滴,成了这样的一个现象:结案了事
以上仅代表个人从业的感言,主观臆断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