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财保盘龙案:已由医保报销,保险公司仍应赔付医疗费

基本案情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格玛某木、和某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认为被申请人其主张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全部医疗费93842.82元,但第二次住院医疗费29119.6元已由医保统筹及建档立卡报销26204.64元,其医疗费的实际损失是64723.22元。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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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未交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医疗费

基本案情  翟某系宋某雇佣的船员,在其经营的渔船上担任轮机长职务。2018年10月4日早上,翟某在出海作业时被船上的“甩头”砸伤。宋某将翟某送到东港市中医院住院治疗37天,并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经诊断,翟某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断裂、右膝内侧副韧带断裂、右膝半月板撕裂。宋某就本次事故给翟某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损失,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故翟某诉至原审法院。裁判要旨  本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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