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者的养老金损失赔偿能否支持
案例来源 龚XX诉XX县第二小学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裁判要旨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致使其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个人缴费未满15年,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参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年限补足的参保
案例来源 龚XX诉XX县第二小学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裁判要旨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致使其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个人缴费未满15年,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参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年限补足的参保
案例来源 袁某某诉重庆依某某电信法律顾问事务所劳动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可依据合同的约定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当属合法。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行使调岗权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意愿、是否适应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替代性措施等因素,如双方因调岗不成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焦点分析 对于用人
案例来源 吴某诉上海某某预制构件有限价公司舟山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 在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解除主体存在争议,且双方证据均不充分时,认定劳动合同解除主体,应当结合劳资双方地位、职责、举证能力等分配举证责任,特别是当推定用人单位变相解除合同的,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认定和区分责任。重点分析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合同的解除主体发生争议,且双方证据均不充分时,通常应认定为由用人单位
案例来源 北京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李XX辞职争议案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落户协议,约定劳动者未满服务期离职应赔偿损失,在双方意思自治、平等协商基础上订立的此类协议,应认定有效。法院酌定劳动者赔偿损失数额时,应结合损失的客观存在情况、可得利益损失的举证困难、索赔数额相对于违约程度是否畸高等因素进行考量,裁判思路应充分体现对诚信原则的遵循及对双方合法权益的平衡。法理总结 司法实
案情简介 上诉人(一审原告):Y物流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李某 李某于2014年6月至Y物流公司从事快递分拣、收货、送货等工作,该工作场所设置考勤机,用以统计快递员收、派件情况。Y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李某劳动报酬,按件计酬,但报酬中需扣除李某每月租赁公司交通工具的费用以及盒饭费用,如李某工作中出现丢件、双面单等情况,由Y物流公司对其处以罚款。2015年1月13日,李某
先来了解下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目的在于排斥、吞并、消灭本诉的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反诉问题,个人的理解倾向于:劳动争议由于特殊的诉讼结构,不允许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