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认定、举证、后果
裁判要旨 管理者在作出某一经营判断前,应当收集足够的信息,诚实而且有正当的理由相信该判断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判决摘要 1.相关证据已经证明,被告为赔偿问题多次赴东海翔公司协商,说明被告为解决该问题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在多次协商的情况下,被告不可能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损失的大小没有了解。 2.2005年9月,被告与王某定、叶某方为赔偿问题一起去过东海翔公司,虽然最终未就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要旨 管理者在作出某一经营判断前,应当收集足够的信息,诚实而且有正当的理由相信该判断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判决摘要 1.相关证据已经证明,被告为赔偿问题多次赴东海翔公司协商,说明被告为解决该问题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在多次协商的情况下,被告不可能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损失的大小没有了解。 2.2005年9月,被告与王某定、叶某方为赔偿问题一起去过东海翔公司,虽然最终未就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商事判断规则要注意的三个方面:(1)知情;(2)主观上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3)不为个人私利。 只要符合了这三个要件,则认为相关公司高层尽到了勤勉义务,即使其决策造成了公司的损失,也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商事判断规定规则被视为董事和高层的安全港,换言之,只要董事和高管在决策时是知情的,并且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行事,即使事后证明该决策是错误的,也不能追究董事或高管的法律责任。实务中,如